本報訊(記者 楊偉廣)從12月1日起,《邯鄲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正式實施,今後醫院和患者之間發生醫療糾紛後,將由第三方介入調解處置。
  近年來,邯鄲市醫患糾紛數量逐年增加,醫患之間矛盾呈現出逐步升級和激化的趨勢。據邯鄲市衛生部門對10家市直醫院的不完全統計,2010年—2013年5月前,共處置醫患糾紛300件,發生堵門鬧事的120餘起,共賠償1333萬元。這給醫院及醫務工作者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另外個別患者由於自身權益得不到及時維護而對衛生部門產生了不良印象。
  為此,邯鄲在醫療系統之外,建立完善第三方調解機制,將設立邯鄲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員從具有較強專業知識的醫學專家、法律專家、法醫專家、保險專家、心理學家、社會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專家庫中抽取”。同時,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不但有利於醫療機構合理規避執業風險,也有助於第三方調解醫患糾紛。《辦法》還對“患方”做了正反兩方面的解釋,即“患方,包括患者、患者直系親屬、其他親屬和受委托的律師等人員”。不是患者或患者親屬到醫療機構聚眾鬧事以獲取不當利益的人員,視為“醫鬧”人員,由公安機關嚴厲打擊。  (原標題:邯鄲“第三方調解”解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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