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廢止勞教制度的決定。根據決定,勞教制度廢止前,依法小分子褐藻糖膠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在勞教制度廢止後,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教的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剩餘期限不再執行。
  那麼,廢止勞教後的“馬上放人”,透露了怎樣的信息?首先,“馬上放人”是有現實基房屋貸款礎的。由於此前各地勞教停批,仍在執行的勞教人員已相當少,甚至上海、安徽、廣東等省份都已宣佈當地勞教人員已全部解教。
  其次,“馬上放人”體二手製冰機現對人權的積極保護。被勞教的人沒有經過合格的法庭作出公正的判決即被剝奪人身自由,這樣的處罰正當性存疑。所以,勞教決定“有效”並不等於合理,廢止勞教後“馬上放人”,某種意義上是對一些公民權利受侵害的補救,這樣的人性化操作,把人權放在首位,符合社會的期待。
  (原標買屋題:“馬上放人”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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