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8版
    據新華社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出台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進異地貸款業務。這是記者14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的。
    新政策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可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值得關註的是,三部門還要求優化貸款辦理流程、提高貸款服務效率,設區城市統籌使用資金,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
    截至2014年8月末,全國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為1.07億人,繳存總額7.03萬億元,職工提取總額3.49萬億元。截至2014年8月末,全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餘額達2.43萬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餘額431億元,購買國債餘額62億元,資金使用率為70%,結餘資金1.07萬億元。
    ■本地
    新規暫未執行
    本報訊(記者 黃艷麗)昨日,記者從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目前仍執行的是“連繳12個月”的規定。
    “自申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人員介紹,目前還沒有接到有關政策變化的通知,按要求,獲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之一就是“連繳12個月”。
    另據吉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昨日剛接到相關文件,但是由於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則,新規執行尚存在一定的“滯後期”。
    ■分析
    公積金制度改革到底改什麼?
    據新華社電 14日公佈的《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儘管只是一份文件,但是長期關註這一領域的專家還是從中捕捉到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新動向。
    改革動向一:為流動人口的購房需求提供支撐
    對於文件首次提出“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專家任興洲表示:“這是公積金制度改革中的主要內容。以往畫地為牢,這次是很大的進步。”
    據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說,如果住房公積金在哪兒都可以繳、哪兒都可以用,就可以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提升制度的公平性,更好地服務於“住有所居”的住房政策目標,促進“三個1億人”城鎮化發展目標的實現。
    改革動向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公積金使用效率低,是公眾詬病的一個突出問題。
    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342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發放率高於85%的只有49個。大部分管理中心的貸款發放率集中在50%到75%之間,有的更是低至百分之三四十。
    此次三部門文件要求,設區城市統籌使用資金,統一制度、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受訪專家認為,此舉是很大的突破。
    劉洪玉說:“此次先在設區城市統籌使用,將來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實現省級統籌、全國統籌,就可以大大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管理流動性風險。”
    改革動向三:探索政策性住房金融形態
    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
    在受訪專家看來,這釋放出探索政策性住房金融形態的信號。
    據任興洲介紹,關於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我國個別商業銀行曾經在2005年和2006年做過試點,但是沒有大規模推進。
    專家介紹,實行住房公積金信貸資產證券化,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持有的住房抵押貸款轉化為證券,在資本市場上出售給投資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將這部分變現資金用以發放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從而拓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籌集渠道。
    另外,還有利於降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經營風險。
    劉洪玉認為,如果實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再加上異地貸款、資金統籌使用改革,以及擴大制度覆蓋面、統一管理系統、合理分配增值收益、完善監管體系、提高透明度等改革,就可以承擔起住房政策中需求端住房金融支持的任務。
  (原標題: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將實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zjjzdmrblh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